发布:2023-05-20 02:53:51 关注:46126次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规定和《浙大城市学院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2022年12月13日发布)规定的程序,经公开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和体检,确定下列拟聘用人员,现公示如下: (附件)
对以上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向浙大城市学院人才人事处反映。公示期限为七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算起。
监督举报电话:88018976;联系人: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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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城市学院
2023年5月18日
原标题:浙大城市学院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拟聘人员公示(二)
文章来源:http://www.hangzhou.gov.cn/art/2023/5/18/art_1229063421_4165791.html
(责任编辑:小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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