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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东县森林病虫害防治防疫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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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东县森林病虫害防治防疫站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我县林业队伍建设,适应我县林业事业发展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惠东县森林病虫害防治防疫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精神,惠东县森林病虫害防治防疫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范围和条件

职 位

名 称

职位

代码

招聘

人数

条件要求
性别年龄学历、学位专 业户籍其他
办事员a01135周岁及以下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学士学位)

林业相关专业惠东一年以上工作经历
办事员a021不限35周岁及以下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学士学位)

法学惠东一年以上工作经历
年龄、工作经历计算至2012年12月31日。

二、薪酬待遇

县森林病虫害防治防疫站为县林业局下属的股级事业单位,经费财政供给。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相关规定。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3年3月12日—2013年3月14日

(二)报名地点:惠东县平山街道人民路88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八楼会议室),联系电话:0752—8812198、8834356。

(三)报名要求:

1、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1份,可在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

2、报考者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要求相关资格证、获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3张。

3、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4、报考者需提供县级及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书》。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的人员;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以及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6、经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发给准考证。

四、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一)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有效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2、笔试主要对应试者进行综合能力测试,不指定参考书,满分为100分。

3、笔试成绩按各职位招考人数的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

4、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选,将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林业局网站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5、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下载并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交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收到查分申请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考生作出书面答复。经核查需要更改分数的,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3个工作日内更改网上公布的分数,并通知因更改分数受到影响的考生。

(二)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报考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解决问题能力等方面的素质,满分为100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应聘人员凭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

3、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汇总的总分数将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林业局网站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总分数没有达到60分及以上的,不予聘用。

五、体检

拟聘人选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每个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从总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林业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县林业局协调有关部门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其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应聘资格条件、计划生育情况、原用人单位是否同意调出(或同意解除劳动关系)等情况。考察合格的,按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八、需说明的问题

(一)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投诉电话:0752-8812198。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1、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按时参加面试、体检的,拟聘用人员未按规定办理手续的;

2、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3、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九、本公告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惠东县森林病虫害防治防疫站公开

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代章)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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