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各乡镇司法所工作力量,高效解决基层社会矛盾纠纷,推进平安平顺建设,根据《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开展全国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长政办发〔2023〕19号)要求,结合我县司法工作实际,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司法协理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14名(男女各7名)。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平顺县2024年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岗位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责任心强;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平顺县户籍(含未将户口迁回的原平顺籍考生),户籍迁入时间截至6月 1日;
5.具有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底前取的大专以上学历毕业证书;退役士官和士兵应聘司法协理员的,其学历可以为高中(中专及同等学力),但应当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后不予续聘;
6.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常用办公软件,具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7.优先聘用情形: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具有法学类专业学历、具有两年以上政法系统相关工作经历的,总成绩同等分数下优先聘用;
8.不得报考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或者解聘的;
(5)曾因违反司法行政机关管理规定被辞退的;
(6)不适合从事司法协理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长治市平顺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ingshun.gov.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程序:
(1)报名网址:
http://zpks.sun-hrm.com/index.php/exam/?EXAMID=2803
(2)报名时间:2024年6月8日9:00至2024年6月10 日18:00
(3)填报要求:报名人员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仔细阅读《考生诚信承诺书》,认真填写《平顺县2024年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毕业学校、专业等应当与报名本人取得的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内容一致,提交的相关材料要真实、准确、完整。凡提供虚假报名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4)照片要求:上传照片须为考生本人近期清晰、可辨认的近期红底同底免冠数码照片(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JPG或JPE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5)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报名人员在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6月11日18:00,资格初审工作结束。
(6)报名比例: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对不达开考比例的岗位按比例进行核减。
(7)网上缴费:考试费参照《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规定每人 50元。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需按网上缴费办法于2024年6月12日24:00前完成在原报名网址完成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完成缴费的考生,请务必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
(8)打印准考证:《笔试准考证》的具体打印时间在长治市平顺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ingshun.gov.cn)另行公告,在原报名网址打印准考证。请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随时关注,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并妥善保管,在招聘各环节均需携带,不再另行通知。逾期未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组织考试
1.笔试
本次笔试采取百分制,满分100分,以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时间为120分钟;内容为《
2023年事业单位笔试
监督电话:0355—8899885
咨询时间:8:00—12:0014:30—18:00(工作日)
本公告由县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试点工作专班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
附件:平顺县2024年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岗位表
特别提示: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
平顺县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领导组办公室
2024年5月31日
附件:
平顺县2024年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岗位表
招聘部门 | 招聘单位 | 招聘人数 | 招聘岗位 | 条 件 | 笔试 内容 | 面试 方式 | 选岗 要求 | 备 注 | |||
年龄 要求 | 学历 要求 | 专业 要求 | 户籍 要求 | ||||||||
平顺县司法局 | 各乡镇司法所 | 7 | 岗位一(男 ) | 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 | 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专业 不限 | 具有平顺县户籍(含未将户口迁回的原平顺籍考生) | 《》 | 结构化面试 | 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男女交叉选岗 | |
7 | 岗位二(女 ) |